2018-08-01 17:58
氣溫連日飆升,今(1)日中午宜蘭出現38.5度高溫,已經連續三天達38度,酷暑苦了不少行人、機車騎士,有網友在臉書「爆廢公社」PO出一張照片,照片中一群在等紅燈的機車騎士為了遮陰未將車停在機車停等區內,讓這名網友抱怨「怕曬太陽就別騎車」。
一名網友表示,近期看見很多機車騎士在等紅燈時為了躲避太陽,未將機車停放在機車停等區內,往往讓汽車駕駛措手不及。這名網友舉例,日前他騎車看見燈號由綠燈轉黃,因為距離停止線仍有距離,因此他約莫以時速60公里的速度繼續直行,想不到前方的機車騎士卻一個急剎,讓他措手不及的撞上,詢問對方為何突然剎車,騎士竟表示「前面有太陽」。
這場事故造成前車車牌被撞凹,原PO則因為閃避不及而倒地擦傷,而對方竟堅持要向原PO索賠。員警到場協助處理則指出,若是真的追究起來,肇事責任會比較偏向對方,最後該騎士才乖乖認賠。這樣的經驗讓原PO憤怒的表示「怕曬太陽就不要騎車好嗎」,他認為若是真要半路停下、而非停在畫設的機車停等區內,應該提前閃雙黃燈、或者打方向燈,而不是突然停在正中間。
不少網友紛紛表示自己也很常碰到類似的狀況,但認為這樣的情形不僅只於機車騎士,很多汽車駕駛也會這麼做。至於未將機車停放在機車停等區內、而是停靠在路旁是否違規,這必須看當時騎士停等的區域是否有畫上禁止臨停線,若有類似情形,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五十五條第三款規定,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、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者可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。
資料來源引用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8864/32848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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