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東利偵辦不少詐騙案件,發現近來出現有借貸公司騙民眾簽支票才能借錢,實則透過兩面手法讓他背上債務;也有許多人頭是誤信借款廣告,莫名其妙變成詐欺共犯;他分析這些人的共通點,多是有經濟壓力卻因條件不符無法向銀行借款,成為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。
蔡東利指出,不良的借貸公司的新手法,會先要求上門借錢的民眾提供支票,再把這張支票拿到銀行提示,造成民眾為了維護票據信用,而出現資金上的急迫壓力;此時,借貸公司會派出另一組人馬與該名民眾接洽,以高利率借款給民眾讓支票兌現,這種情況下,民眾不但一毛錢都沒拿到,還背上一屁股債務。
蔡東利也說,曾有民眾透過社群軟體、網路借款廣告,向借貸公司借款,對方會聲稱因為客戶信用不好,所以要求客戶提供帳戶,由借貸公司在客戶所提供的帳戶大額款項匯入、匯出,用以美化財務,製造出客戶有頻繁借款且有還款能力的假象後,比較容易借到款項。
蔡東利說,客戶聽誤信說詞,交付帳戶給對方,又或者是借貸公司向客戶聲稱願意借款,但怕客戶不還錢,因此要求客戶提供帳戶作為擔保。然而當對方拿到客戶帳戶後,隨即將帳戶作為詐騙集團詐騙被害人匯款之用,客戶此時才發現,對方不是借貸公司,而是詐騙集團,在還沒借到款項之時,反而先成為詐欺犯、或洗錢犯罪被告。
蔡東利認為,這些都是民眾在金錢壓力之下,誤信對方的話術而交出自己的帳戶或支票,後果卻是賠了夫人又折兵,因此,28日透過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建議,民眾平時應合理規劃財務,在遇有資金缺口時,才有信用向合法的金融業者借款,如此方可保障自身權益。
文章來源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2837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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